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云霞发布时间:2023-07-21浏览次数:50

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见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323号)(见附件2)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共有4个申报名额, 其中:一线教师作为主持人申报的课题占申报总数的50%以上;重点课题推荐数为1项;申报出版社合作类课题占用学校申报限额,我校申报同一出版社合作类课题不超过2项(出版社合作类课题选题方向及计划立项数见附件4)。2021年和2022年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项目(主持人为高校获奖项目优秀指导教师),以及2021年(首届)和2022年(第二届)江苏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特等奖教师,以上可申报一项与项目相关的教学研究课题,且获奖教师申报省教改课题时不占学校限额。

二、立项条件

1. 研究选题具有较强针对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3.申报类别清楚,鼓励跨校合作。按重中之重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个类别进行立项建设。重中之重课题,鼓励两所及以上高校(单位)共同申报、研究。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和项目负责人。重中之重课题尚未结题的单位原则上不予立项新的重中之重课题。

三、选题范围

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23年高职院校教改课题申报工作安排》(附件3),名称自定。

四、申报要求

1.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且作为主持人本次只限申报一个项目。

2.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

3.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江苏省高校哲社课题、江苏省教育规划和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等的各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4.凡省教育厅或学会立项的在研教改课题、经审核未通过结题的省教改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

5.凡被省教育厅和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作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暂停一次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五、立项课题资助标准与管理

1.重中之重课题6/项、重点课题2.5/项、一般课题1/项。其中:通过专业申报立项的课题经费从该专业专项经费中列支。其他立项课题所需经费,由学校按不低于上述标准资助。获得立项的出版社合作类课题,由出版社按上述标准给予资助。

2.教改课题实行开题报告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由学校组织实施。重中之重和重点课题应向学会提交电子版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主要应就课题研究的目标、思路、内容与方法,以及研究计划等进行报告。立项满1年,课题主持人可根据需要向教务处提交年度研究报告。

3.鉴定结题应在课题立项建设2年后进行;符合课题鉴定结题条件,可在立项建设1年后申请提前鉴定结题。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重中之重和重点课题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学会审定,研究时长不超过4年;一般课题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校批准,研究时长不超过3年。不按规定及时鉴定结题的课题,学会一律予以撤项处理。

六、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5、一式6份)和《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6、一式1份)交育德楼101教务处,同时提交电子档至[email protected]

2.相关证明材料1份,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请单独按序装订成册。

各部门的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831日,逾期不接收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18061233168

 

 

附件:

附件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pdf

附件2: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pdf

附件3:2023 年高职院校教改课题申报工作安排 .pdf

附件4:出版社合作类课题选题方向及计划立项数.pdf

附件5: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docx

附件6: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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